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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09:54 来源:本网

  根据广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现就开展2024年“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以内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米、油各1份,其他干货(如干果、香菇)等自荐,每份物品独立包装,每份单价400元以内(含税含运费),共计675份。

  (一)食品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配送到达时间为工作日,配送12个点位,每个点位1至2次送达,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8天;

  (三)严格按照订单要求配送,货真价实,不缺斤少两;

  (四)提交农副产品产地证明、包装食品合格证明等。

  验收要求:中标人须派专业人员检查商品质量。由采购人、中标人一同对商品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换货,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报名条件

  1.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补给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报名质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密封)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证明,企业资质证明;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投标材料制作和报名要求

  1.为方便比选评分,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一是投标材料制作成册,要有目录和页码;二是目录内容分四大部分,序列按照“(1)报名资质资料、(2)商品质量比选资料、(3)商务响应评审资料、(4)报价书和承诺书”组成。三是商品质量比选资料中产品套餐3个(均彩色图片)。

  2.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5份的比选材料,所有材料要同时递交方可有效。

  3.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比选评审办法

  (一)比选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中选原则:以质量、商务、价格三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三)比选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七、递交报名资料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投递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7日18时(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内)。

  (二)投递地址:越秀区下塘西路447号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05房。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83638075。

  八、比选结果公示和公告时间

  比选结果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日(周二)至2024年7月4日(周四)。

  附件:1.比选评分标准.docx

  2.比选报价书.docx

  3.承诺书.docx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