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部分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现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资质齐全、经验丰富、信誉度高的服务单位承担活动开展。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比选控制价格: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
(四)公告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日(共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二)服务内容:组织部分优抚对象在指定的优抚康养中心开展疗养活动等。
(三)服务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服务对象类型等,有针对性的制定活动方案,活动不少于5场,让对象有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2.比选申请人应组织具有社工职业资格的团队力量开展疗养活动;
3.比选申请人应对服务项目的活动安全、疫情防控等安全制定周密、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并安排专业医疗人员保障疗养活动顺利进行。
三、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单位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比选申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所有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比选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附件1)先后顺序进行装订;
2.报名资料提交正本1份,副本5份,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4.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提交承诺书(附件2),如发现不真实、隐瞒或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47号203室。
五、比选评分方法
(一)比选原则:根据比选有关规定,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成立比选评选小组,比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中选原则:以商务、技术、报价三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三)评分方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四)报价标准:比选报价书(附件3)中,总金额与按单位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总金额为准。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生
联系电话:020—83638120
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