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就开展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内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米、油等每份独立包装,单价每份500元以内。
(一)食品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配送到达时间为工作日;
(三)严格按照订单要求配送,货真价实,不短斤缺两;
(四)提交农副产品产地证明、包装食品合格证明等。
四、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承接费用及付款方式说明
(一)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包含生活物资采购所需等一切费用,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方不予以追加。
(二)比选申请人应根据自身能力报出服务费的下浮费率b%,b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b值范围:0%≤b%≤30%。下浮率必须为固定值,不得采用区间报价形式(如10%~20%),下浮率超过30%,则报价无效。合同金额为:合同金额=aX(1-b)。
(三)本项目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品价款(货品确认质量、规格和数量无误后由供货商代储,根据实际需要提取,于2021年10月1日前全部提取完毕)。
六、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
(一)商品质量评分(满分100分)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100分)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100分)
综合评分=质量评分×30% +商务评分×40%+价格评分×30%
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密封)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证明,企业资质证明。
(二)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三)提供从事配送机关、事业单位的经历,并提供相关凭证。
(四)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此次项目标价及服务项目承诺。
上述材料必须同时递交方有效。
八、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内(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到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处递交相关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
廖先生,电话:83638167、83638139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