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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在旅游景区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8:04 来源:本网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A级旅游景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切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优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自然风景区对前来游览参观的现役军人、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证免购门票。

  二、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和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现役军人、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

  三、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设立优先窗口,在购票、出入口设置“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志。

  四、公布全市A级旅游景区优先优惠情况,今后有新增的自动纳入优待目录(见附件1)。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退役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等证件(见附件2),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享受免购门票或优先优惠。

  专此通知。

  附件: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A级旅游景区)

  2.优待证式样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A级旅游景区).pdf

  2.优待证式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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