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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4 18:02 来源: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查看原文:《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

  《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2月19日印发实施。现以问答形式对《办法》和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供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一、为什么要制订该《办法》?

  为支持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服务我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我市双拥品牌亮点,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深入发展,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市推出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驻穗部队退役优秀士兵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技能突出。引进退役优秀士兵,是支持国家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市优秀人才引进战略的有效途径。

  二、《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办法》所称“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驻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海军广州舰)部队累计服役时间不少于2年,且服役期间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三、申请办理引进入户工作的对象应具备什么条件?

  《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一是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广州市,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返回退役安置地办理入户,且享受相关安置待遇;二是退出现役两年以内,且退役时获得师(旅)及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所开具的引进退役士兵入户推荐函;三是在我市就业,并与我市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四是获得优秀士兵(官)、个人三等功奖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军队)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之一的。

  四、申请办理程序和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办法》明确了相关程序:

  一是自愿申请办理退役士兵入户的对象,在退出现役前应当向所在部队师(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队和申请人各持一份)。所在部队师(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是士兵退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由所在部队师(旅)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汇总推荐名单,并根据《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评分细则》为推荐人员评分并填写《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评分表》,会同《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申请表》及在部队服役的材料(具体包括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役证、奖惩材料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一并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三是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部队报送的推荐材料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五、士兵入户有指标限制吗?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就可办理入户?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一定数量的入户指标。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提交申报资料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广州警备区联合审查资料,结合推荐部队的打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中选优,提出年度入户名单,之后进行社会公示,并不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一名退役士兵均获得入户指标。

  六、每名退役士兵有几次申请机会?

  《办法》规定,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退出现役两年内均可申请办理士兵入户。比如,某同志2019年9月退役,部队在士兵退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推荐名单等资料,如当年因条件限制、排序靠后等原因而未能审批通过,那么他待条件成熟后,2020年仍然可以申请一次,并与当年度的申请对象一并打分排序。

  七、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如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638135向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