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拟对心理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确定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2024年
心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6万元(人民币陆万元整),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实际结算以合同为据。
(四)公告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二)服务需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个案服务
心理咨询机构每周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驻场,接受来访咨询和开展心理测评,梳理、分析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案例,运用心理专业知识与技能研判需要心理疏导和关爱服务的信访人员,并通过约谈、适时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情绪疏导、认知调整、行为纠偏等专业服务,化解信访人员心理问题。
2.心理辅导和培训服务。
根据退役军人信访工作需要,适时为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培训服务。
3.危机干预和应急服务
心理咨询师开展日常心理服务中,应重视严重心理问题的排查和预防,遇到突发危机状况如自杀、伤害他人等严重心理倾向问题,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快速汇报和高效处理,对疑似精神病人,及时提出和引荐到医院诊治,最大限度减少人财物的损失,尽量避免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4. 档案管理
驻场心理咨询师需用心用情接待每位来访人员,接待结束后及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年度提供整体分析报告,以便不断提升后续的服务质量。
(三)人员配备: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必须为本项目配备持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心理咨询师每周驻场一天,根据个案服务实际需要和项目单位工作需求,适时委派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上门和个案跟进服务,努力化解服务对象心理问题,协助化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矛盾。
三、报名条件
(一)合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优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四、报名资料
(一)比选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附件1)。需现场出示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包括:
1.项目方案
2.业绩一览表(附件2)
3.比选报价书(附件3)
4.《承诺函》(附件4)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名要求
(一)所有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提交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5份。
(三)投标文件需进行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五)比选申请人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各项信息都在有效期内。
六、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下塘西路447号负一楼)。
(三)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比选评分方式
(一)中选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意向人为中选人。
(二)评分细则:
八、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8020
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