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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更新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8 17:20 来源:本网

  根据《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其办理结果公开办法》,主办单位是代表建议答复公开的主体。会办单位应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如不予公开应一并载明具体理由,主、会办单位对是否公开的意见不一致时,由主办单位协调确认。2023年1月3日至9月14日,我局接到省、市政协提案会办件3件,经与主办单位沟通联系及政协系统显示,会办件均不予公开。未有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栏目中暂无新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新发布,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