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拟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确定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52万元
(四)公告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
(二)服务需求:以矛盾调解(含老兵调解)、情绪疏导、走访关爱、社区回访以及社会支持为服务方向,为广州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多元化社工专业服务。主要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矛盾调解。现场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倾听来访对象的诉求,协助开展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引导来访对象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2.现场疏导。对来访对象进行现场情绪疏导,宣传政策知识。
3.社区回访。根据工作需要对来访对象进行回访,引导来访对象依法依规反映诉求。
4.走访关爱。对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5.链接资源。针对有困难帮扶需求的退役军人,链接各类社会资源,提供多元化社会支持。
6.重点帮扶。通过走访关爱、心理疏导、链接资源等方式落实精准帮扶方案。
7.深化服务。及时总结社工参与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服务经验成效,为权益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8.老兵调解。协助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及时了解退役军人的困难及诉求;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退役军人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
9.其它政策咨询、信息录入、来访接待、台账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三)人员配备: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
专职社工4名,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至少2名持社会工作师证)、老兵调解员2名(要求退役人员),以上人员具备退役军人服务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符合下列规定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证明;
4.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优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四、报名资料
(一)报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附件1)。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方案
(三)业绩一览表(附件2)
(四)比选报价书(附件3)
(五)《承诺函》(附件4)
(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料提交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5份。
(二)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四)报名资料应确保各项信息都在有效期内。
六、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下塘西路447号负一楼)。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比选评分方式
(一)中选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意向人为中选人。
(二)评分细则:
八、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8020
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