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营造美好中国年、感恩奋斗者、奋进新征程、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社会氛围,拟于2022年继续对登记在册的战时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老战士等英雄模范事迹分批进行采编及口述纪实视频拍摄,弘扬其突出功绩和精神风貌,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市退役军人英雄模范事迹
影像制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47万元以内
(四)公告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6日(共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自接受采购方委托起至项目工作完成并验收成功止,为本项目全过程服务。
(二)服务范围:事迹采写、视频拍摄剪辑制作(35人),制作2022年度拍摄对象汇编H5(1条)。
(三)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采访、拍照,整理访谈提纲及访谈文稿(35人)
2.在完成前期采访的基础上,根据每一位参战老兵的身体情况和时间安排,做好35名老兵的拍摄计划,分批进行上门拍摄,用镜头记录老兵口述的战斗故事。
3.35名老兵的访谈视频,选取精华片段,剪辑成口述纪实系列视频,用于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存档,口述纪实视频每条时长为10-20分钟。
4.在采访、挖掘参战老兵的英雄事迹同时,由运营单位采编团队注重翻拍、收集英雄保存的老照片、旧物件等,结合采访拍摄所得的文稿、照片、视频等素材,制作2022年度拍摄对象汇编H5,作为该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展示。
三、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报名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
2.比选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范围许可(广告发布类);
3.比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认定具有重大责任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
4.业绩一览表(附件1);
5.比选报价书(附件2);
6.承诺函(附件3);
7.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料提交纸质版1正本、5副本。
(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三)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47号205室,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工作与权益维护处。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比选评分方式
(一)比选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比选细则:
(三)中选原则:以商务、技术、价格三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颖
联系电话:83638232
附件:1.业绩一览表.docx
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