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褒扬纪念宣传工作,将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弘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现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资质优秀、经验丰富的影视制作单位来承接此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褒扬纪念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20万元
(四)公告时间: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共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业务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制作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含100万)。
2.卓越的影视制作和管理能力,丰富的影视宣传经验。政府机关类宣传片制作项目案例不少于15个。
3.拥有自建素材库,包含静态影像(图片库,五万张以上)和动态影像(视频库,一千小时以上),能为采购人的影视制作项目提供完善的调用、处理服务等资料素材使用支持。
4.卓越的电视创意能力,高质量的宣传设计能力,独特的影视制作创新意识。
5.能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采购人的影视制作项目,响应速度快,认真负责耐心,接受新事物能力强。
(二)基本需求
1.总结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在褒扬纪念工作方面作出的成绩,展现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十九路军烈士陵园、广州市黄花岗公园转隶至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后的新发展、新面貌、新看点,突出广州作为近现代革命策源地曾发挥的重要作用,红色传统在广州的传承及在新时代的发展体现。
2.拍摄整理剪辑成两类宣传片:
(1)时长15分钟左右宣传片一部,质量达到高清2K/2048×1080,同时提供1080P、720P质量各一版,MP4格式;
(2)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十九路军烈士陵园、广州市黄花岗公园1分钟左右的宣传短片各一部,另将上述3部短片组合的宣传片一部3分钟以内。质量达到高清2K/2048×1080,同时提供1080P、720P质量各一版,MP4格式。
(三)具体要求
本项目视频拍摄制作要有精准、精辟、精美等创造要求。
(四)其它要求
1.制作完成宣传片后,需将所拍摄的原始素材及高清成片以硬盘或U为为载体交给采购人(硬盘或U盘不退还),且成片及涉及拍摄的元素其版权统归采购人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2.视频片的文稿撰写、策划创意方案、执导、摄制、编辑、演员、化妆、道具、场务、配音、配乐、字幕制作、视频资料整理等一系列有关制作方案的所有内容由中标人负责制作完成。
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采购人要求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采购人最终认可为止,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在创意脚本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的10天内启动拍摄工作。在制作成品时,应根据采购人项目要求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直到采购人最终认可为止。
4.拍摄制作周期: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成品并交付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特殊交片时间要求,应双方进行协商后确认。
5.中标人应在确保没法有触犯版权问题的前提下,且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片中使用第三方影像素材、音乐素材和其它素材。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五)知识产权要求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并制作的宣传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其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将任何形式的版权转让给第三方。
2.中标人应承诺视频片中无版权上的瑕疵或争议,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诉,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六)双方保密协议
1.中标人对履行本合同期间获知的采购人信息附有保密责任,且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2.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信息。
(七)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
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中标人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3.中标人应保证通过履行合同义务交付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4.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解决方案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列优、更合理的技术服务承诺。
6.自成片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根据采购人需求,对字幕、语音可能出现的错漏进行免费修改。
(八)验收程序
在成片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审核验收。
(九)其他事项
中标人与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之间发生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三、比选申请人须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5.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四、报名资料
(一)报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附件1),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项目方案
(三)业绩一览表(附件2)
(四)比选报价书(附件3)
(五)《承诺函》(附件4)
(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资料提交纸质版1正本、5副本。
(二)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四)报名资料应确保各项信息都在有效期内。
六、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7月17日—7月21日(共3个工作日),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47号203室,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处。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比选评分方式
(一)比选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中选原则:以商务、技术、价格三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三)评分细则:
八、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静茵
联系电话:83638159
附件: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