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A级旅游景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切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优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自然风景区对前来游览参观的现役军人、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证免购门票。
二、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和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现役军人、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
三、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设立优先窗口,在购票、出入口设置“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志。
四、公布全市A级旅游景区优先优惠情况,今后有新增的自动纳入优待目录(见附件1)。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退役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等证件(见附件2),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享受免购门票或优先优惠。
专此通知。
附件: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A级旅游景区)
2.优待证式样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A级旅游景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