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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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8-13
主题:
转业咨询
内容:
您好,我是2019年入职越秀区某三甲医院,19年7月份把户口迁入越秀区农林街道集体户,然后我配偶现服役于新疆某部队,今年第十一年,明年9月退伍,我们是2023年2月领的结婚证,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他明年转业的话可以随我安置到广州吗,因为我的户口是集体户,现在因为医院调动我在南沙工作,如果我在南沙买房把户口转为个体户后他可以随我转到南沙吗?因为对这个异地安置实在有些困惑,麻烦帮忙解答一下哈,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14
答复时间:
2024-08-16
答复单位: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你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退役军士按照该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根据你个人陈述,你配偶仍是现役人员,是否符合进入广州安置的条件,应以你配偶实际退出现役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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